槐荫区依法实施首例强制征收
2017年07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7月19日讯(记者 于悦) 7月19日下午,槐荫区人民政府依法对槐荫街117号楼房二单元401号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为该棚改项目的顺利推进扫清了最后的障碍。
  据了解,槐荫街117号危房改造项目共有住户71户。2016年4月下旬,槐荫街117号项目正式启动。9月1日起,拆迁队伍开始进场施工,先行拆除楼房周边平房设施,只剩家住槐荫街117号2单元401室公房的承租人段某某一户房屋因涉及特殊非法诉求等问题,拒不配合征收工作。
  项目部工作人员多次联系段某某约谈并前往其居住地寻访,承租人及其家人均未露面,槐荫区人民政府于2016年9月30日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此后,项目部多次对承租人进行约谈,其均未露面。截至2017年3月底,对段某某下达的《补偿决定》中所述的六个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和时限已到期,其一直未签约也未搬迁,且未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项目部工作人员于2017年4月7日再次对其当面送达《自动履行催告书》。
  槐荫区人民政府依法向槐荫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17年6月1日作出行政裁定书,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6月26日,槐荫区人民政府对段某某作出《强制执行公告》,要求其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自动履行签约及搬迁等事项,逾期不履行,将强制执行。7月19日,槐荫区相关部门对槐荫街117号楼房依法予以强制拆除。这是《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槐荫区首个依法强制征收的项目。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