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7月1日起,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19日上午,郝晓伟就此新规作了详细介绍。
郝晓伟介绍,商业健康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即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可按照2400元/年(200元/月)标准在税前扣除。纳税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并取得税优识别码,作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依据。
这项政策适用人群包括,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目前,给予税收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险,主要涵盖疾病保险、医疗保险两部分,是保本微利、惠民生的特殊设计的保险产品,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质。
郝晓伟说,这项政策的出台,旨在鼓励人民群众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进一步改善民众医疗福利条件。同时,也必将推进商业健康险产品市场的快速发展。
本报记者 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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