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31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刘世兴 范晓东) 近日,乐陵市西城街道颁布《关于公职人员工作日期间中午严禁饮酒的规定》,要求辖区全体干部职工在工作日午间全面“禁酒”。
该街道此次颁布禁酒令,重点对社区(村)三要职(党支部书记、主任、会计)做出了具体规定:无论什么理由,工作日中午禁止饮用各种酒类和含有酒精的饮料,违反禁酒规定的,一经发现,对当事人在单位内部公开通报批评;发现第二次者,移交市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处理;发现第三次者,报市委组织部停发一个月工资;同时,对当事人所在管区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同一管区累计发现三次的,对管区书记实行问责。近一步加强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树立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
据悉,禁酒令颁布后,该街道纪(工)委不定时下村(社区)进行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已督查30余次,未发现一例违反禁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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