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泰来
实习生 孟焕然 熊玮琪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飞速增长,机动车的活动时间不再限于白天,活动范围也遍布城市乡村的每一个角落。随着拥堵加剧、事故发生频繁等等因素的影响,驾车人的心态也很容易烦躁。此时,喇叭就成了发泄的工具,动辄猛烈、持续地摁喇叭,不但造成噪音污染,影响人的心情和休息,而且容易引发路怒,进而导致开斗气车、追逐行驶等等,危害驾驶人本人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
曾有人对汽车鸣笛做过测试记录,发现汽车鸣笛时音量在80分贝上下,如果超过5辆车同时鸣笛,声音就会超过120分贝。一辆大车的鸣笛分贝则高达128分贝左右,比飞机起飞的声音还大。噪音一旦超过50分贝就会影响睡眠和休息,令人感到烦躁。持续不断的鸣笛声会引发顽固性头痛、神经衰弱等疾病。而且鸣笛噪声会妨碍儿童智力发育,喧闹环境中儿童智力发育比安静环境中的儿童低20%。
基于此,早有声音呼吁对其进行整治。事实上,济南市对机动车鸣笛出台政策此次并非首次。济南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早在十多年前,济南市就曾出台规定,禁止机动车在二环以内鸣笛,在二环以外持续鸣笛时间也不能超过3秒。
“确实有规定二环以内不能鸣笛,但很多驾驶人根本就不知道这一规定。”槐荫交警大队宣传科民警李福芳介绍说,在当年的规定中也明确规定,违反禁鸣规定的可以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记者查询得知,早在1999年8月1日施行的《济南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济南二环以内禁止汽车鸣笛。遗憾的是,这一执行了将近20年的规定知道者有限,记者随机询问身边同事及其他单位的30名有驾驶经验的朋友,知道这一规定的只有两人。
历下交警大队交通科民警介绍,对于乱鸣笛的处罚除罚款50元外,在有禁止鸣笛标志的路段,民警也可以依据违反禁令标志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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