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海鲜贩子贩卖江豚被刑拘
江豚属于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贩卖是犯法的
2017年08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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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威海8月16日讯(记者 孙丽娟 通讯员 肖建强) 鞠某从事海鲜贩卖生意,今年3月他收购了4条江豚卖给北京一商户在当地销售,被执法人员查获。因涉嫌贩卖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鞠某在荣成落网,已被北京森林警方刑拘。
  8月11日,北京森林公安分局到荣成市公安局协查案件,称有人在北京海鲜市场贩卖江豚,货源来自荣成。
  根据北京警方提供的信息,荣成刑警调查发现嫌疑人鞠某住在荣成市城西街道办,当时他正在荣成崂山海边钓鱼。民警火速赶往现场将鞠某抓获。
  经查,鞠某贩卖海鲜,常年在荣成海边收海鲜,卖往北京。今年3月14日,鞠某在石岛某码头花100元收了4条体长均超过1米的江豚,以150元价卖给北京丰台区某海鲜市场一商户,后者在当地继续销售,被北京市农业局渔政监督管理站执法人员查获。
  江豚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喜欢生活在近岸浅水域及咸淡水交汇水域,在北方主要分布于渤、黄海区,食用价值不大,经济价值很低,但江豚的生活习性和体态特征在仿生学、军事科学及医学等领域都有重要的科研价值。
  鞠某贩卖江豚涉嫌构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他已被押回北京,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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