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公务接待不能止于“最严禁酒令”
2017年08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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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西流
 
  贵州出台最严禁酒令:9月1日起,全省公务活动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私人自带的酒类都在禁止之列。记者注意到,贵州不是第一个颁布禁酒令的地区,早前浙江、黑龙江、吉林、安徽、新疆等地均已出台公务接待“禁酒”规定,自带酒、酒精饮料等等几条路都被堵死。
  不可否认,在公务接待的支出中,酒占了很大的比重,成为政府部门行政成本居高不下的主要因素之一,更是损害公务员素质和败坏工作作风的“祸水”。基于此,过去各地推出了工作日午间“禁酒令”;但从执行情况来看,效果不尽如人意。如此语境下,贵州等地又推出“最严禁酒令”,公务活动一律不准饮酒,如果在提高执行力上没有改观,难以达到预期目的。
  常常听到有公务员诉说公务接待是个“苦差事”,喝伤了肝、吃坏了胃。既然公务接待那么“苦”,一些公务员何以乐此不疲?这是因为,公务接待也是一项“重要工作”,要想把公务接待工作做好,就必须树立吃苦耐劳的精神,甚至要敢于作出“舍命陪君子”的某种牺牲;此前,不是有一些公务员在公务接待中,因酗酒过量而“壮烈牺牲”了吗?从这一点来看,公务接待“最严禁酒令”,首先保护了公务员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
  可见,公务接待固然是工作中一项不可或缺的内容,但因为很难界定其必要性和合理性,还是越少越好。像有的公务员一天要接待三四批来客,吃饭喝酒犹如赶场子,公务接待成了工作的主要内容甚至是全部,就是一种官场病态。殊不知,这还是所谓合理的公务接待,至于打着公务接待的招牌,进行公款大吃大喝、同城吃请,就更应该严令禁止了。
  因此,规范公务接待,不能止于“最严禁酒令”。首先,应实行公务接待公示制,让公务接待费用和费用报销环节透明,接受组织检验和群众监督。实际上,各种禁止公款吃喝的规定、公务接待支出的范围与标准,均相当明确,只要能做到公开、透明,将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晒”出来,便可以区分和界定是公款吃喝,还是正常公务接待。
  同时,各地不妨试行“零接待”制度。所谓“零接待”制度,就是取消各单位、各部门的公务接待权,由各地政府成立一个专门的公务接待机构,对各单位、各部门必要的公务接待活动,实行统一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大大降低接待成本,堵住公款吃喝的漏洞。特别是,要使公款消费受到法律规范和约束。对于那些将公款作为自己吃喝玩乐“专用资金”的官员,要依法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使公款吃喝入罪,成为一种制度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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