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开道,控制行业定价权
省公安厅通报十起典型案例,十名“黑老大”及其团伙被连窝端
2017年08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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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资料片)
  全省一审判决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7起。(资料片)
     他们手段极其残忍,致人重伤或者死亡;通过暴力手段,他们控制某个地区的一个行业或者市场谋取巨额利益;强迫交易、寻衅滋事、发放高利贷,他们作奸犯科穷尽手段地获取钱财;为了遮掩自己的违法行为,他们多数以合法的企业为幌子。8月30日,省公安厅通报的10起打黑除恶打霸治痞典型案例中,黑恶势力团伙违法犯罪的行为触目惊心,而且手段日趋隐蔽。
  本报记者 杜洪雷 石念军

多个团伙涉枪
暴力手段残忍

  暴力威胁,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一大特征。“涉黑违法人员一般具备一定的武器,刀具是最基本的,有的成规模的团伙甚至拥有枪支,他们正是凭借着人多势众,使用武器采取暴力的手段让普通百姓屈服。”参与打黑的办案民警称,有的涉黑团伙为了打出“名声”或者获得巨额利润,甚至会杀人。
  在青岛张韶军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公安机关缴获各类枪支12支、子弹250余发、作案车辆8辆。张韶军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为攫取非法暴利,大肆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致2人死亡、1人重伤、4人轻伤。相关媒体报道称,该团伙采取杀人后将尸体拉至河南焚尸、向受害人泼洒滚烫开水等极其残忍的手段来达到目的。
  在潍坊宋金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警方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00余起,缴获枪支16支。宋金建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为打压竞争对手,大肆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致1人死亡、1人重伤、13人轻伤。 
  济宁赵书文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警方缴获仿六四式手枪1把、子弹6发。赵书文纠集家族势力并网罗社会闲散人员,疯狂作案100余起,致2人重伤、5人轻伤、12人轻微伤,砸毁货车、轿车21辆。
以合法企业为幌子
控制行业市场

  非法控制垄断拆迁和土石方市场,或者当地一个行业和市场,是黑恶势力团伙牟取暴利的重要手段。“现在的涉黑团伙介入各类经济活动,采用暴力手段开道,通过成立所谓合法企业为幌子,控制一个市场和行业。”办案民警称,他们一旦垄断一个行业,就意味着掌握了定价权和话语权,让从业者受尽盘剥。
  烟台修建龙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涉黑团伙成员明目张胆地抢走乡镇市场上的猪肉,甚至知名品牌的专卖店也无法幸免。此后,团伙头目修建龙纠集社会闲散人员以合法企业为掩护,拉拢、腐蚀海阳市原商务局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稽查大队大队长范某东(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充当“保护伞”,控制垄断当地生猪产品生产、销售市场,攫取非法暴利,大肆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涉案金额1亿余元,
  威海曹军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成立辽西渔船总代理公司为掩护,在辽宁省绥中县、山东省荣成市等地码头设立据点,大肆实施强迫交易、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大肆盘剥渔民,攫取非法暴利,并致2人重伤、1人轻伤,形成跨省性“海盗式”黑社会性质组织。
  济宁赵书文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合法企业为掩护,非法垄断当地部分煤矿的运输、销售业务。赵书文被判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淄博贾永飞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中,其头目贾永飞以合法公司为掩护,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强占临淄区南马村旧村拆迁工程,并对拆迁工地进行划片管理,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向拆迁单位和个人非法收取“保护费”。
“村霸”侵吞集体财产
插手“两委”选举

  农村部分黑恶霸痞分子和宗族恶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占集体财产,甚至插手“两委”换届选举。淄博高延柳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中,东镇村村主任高延柳纠集本村村会计和个别村民,采取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强行向当地建筑施工单位及其他经营企业、个人收取所得“管理费”;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资金,获取非法利益。2017年6月12日,桓台县人民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职务侵占罪,判处高延柳有期徒刑6年,其他7名成员被判处6个月至2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2016年5月,济南市公安机关一举打掉槐荫区小金庄村主任金某某为首的涉嫌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成员10余名,破获案件10余起。金某某凭借其村主任身份,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在小金庄及周边地区称王称霸、肆意妄为,煽动不明村民非法强拆厂房、抢占土地,并侵吞集体资产,在当地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枣庄丁某某涉嫌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中,丁某某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大肆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致8人轻伤,14人轻微伤。该团伙极力插手旧村改造拆迁工程和宅基地争端等经济纠纷,攫取非法利益;插手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受他人雇佣,纠集多人站场助威,干扰、破坏选举秩序。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连手下都不放过 “黑老大”被判死缓
  潍坊“黑老大”宋金建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组成层级分明的犯罪组织,甚至通过毒品来控制成员;与潍坊纺织品市场某托运部经营人相互勾结,采取暴力的手段垄断纺织品市场部分物流线路,对于其他托运部进行殴打恐吓。潍坊警方打掉的宋金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揭示了黑社会犯罪组织带血的发家史,以及对地区经济和社会治安的恶劣影响。
  根据相关报道,2004年、2005年前后,因犯罪被羁押判刑假释出狱的宋金建纠集数十名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在潍坊城区及周边县市,多次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他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为了获取资金维持组织的发展,宋金建强揽工程。利用暴力解决问题是宋金建团伙的惯用手段,不仅仅在收高利贷的时候,甚至对合伙人和自己的手下也不放过。
  2016年4月24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宋金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骨干成员于海龙(男,42岁,潍坊奎文区人)以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30名成员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2016年12月21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报记者 杜洪雷 石念军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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