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老赖”财产,可获300万赏金
为破解执行难,威海发出首例悬赏执行公告
2017年08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申请人代理律师递交悬赏执行申请。 据山东高法官方微信
     本报威海8月30日讯(记者 孙丽娟) 28日,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首例悬赏执行公告,举报人提供“老赖”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后,将获得300多万元的悬赏金,这是威海市中院为破解执行难而推出的新举措。
  据悉,2016年5月19日,威海市高区人民法院经过审判,判令被执行人于维勤、苏洪丽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申请人借款1037.6万元及利息84.24万元,并自2016年4月18日起至实际履行还款义务之日止,以1037.6万元为本金,按月息2%计算,赔偿申请人的利息损失,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已于2016年6月13日生效。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对法院生效判决置之不理,申请人向高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虽然起诉时,申请人就被执行人名下的部分财产申请了查封保全,但多不属于首轮查封,因此判定权益至今无法兑现。
  近日,申请人的代理律师代表申请人向威海中院递交了悬赏执行申请书。经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要求。8月28日,威海中院正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悬赏公告,这也是威海首例悬赏执行。
  据介绍,一旦举报人提供被告人于维勤、苏洪丽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后(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被执行人已发现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申请人将给付举报人执行到位款的30%。根据申请执行标的额为1037.6万元及利息、损失和诉讼费用,此次悬赏金最高可达300多万元。
  凡向威海中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举报不同种类财产的,按执行已变现价值计提悬赏金。
  悬赏执行是威海中院于今年8月刚刚推出的破解执行难的新举措,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经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执行法院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或被执行人下落信息,申请执行人承诺对提供有价值线索并收到实际执行效果的举报人给予一定数额悬赏金的一项执行财产调查措施。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