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引发纠纷,故意开车撞人
泰安一男子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拘
2017年08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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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30日讯(记者 刘伟 通讯员 潘绘中) 泰安一男子刘某,因喝酒问题与陈某等三人发生纠纷,刘某竟开着车加速撞向三人。目前刘某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  
  今年5月9日凌晨,泰城下河桥夜市附近发生一起纠纷。“陈某和李某以前是狱友,李某邀请陈某一块喝酒。”办案民警介绍说,落座后不久,李某因故先离开了,随后陈某便一直劝刘某喝酒。
  “驾车人刘某酒量不行,而且还要开车一直不喝。”办案民警说,刘某表现让陈某心生不快,“陈某叫来宁某和贾某教训刘某。”吃了亏刘某失去理智,驾车冲向陈某等三人,三人赶忙躲闪,结果刘某的车撞到路边停靠的一辆宝马轿车。此时刘某并没有解气,又猛打方向继续追赶逃跑的陈某等三人,结果车开进夜市,导致夜市部分商户的财物受到损失。
  经民警走访了解,并调取事发地点监控录像,发现陈某和刘某的供述基本属实。陈某的朋友宁某和贾某当夜趁乱逃走,后在公安机关强大压力下投案自首。经查,刘某的不理智行为,导致宝马车被撞毁严重,损失约8万元。
  目前,泰山区公安分局已对涉事双方做出初步处理。陈某、宁某、贾某,因聚众殴打刘某,涉嫌寻讯滋事最被刑事拘留;刘某则因不顾现场无关人员安危,驾车反复冲撞,将多人撞伤并损毁众多财物,故以涉嫌以危险方案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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