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枣庄9月5日讯(记者 秦政) 日前,记者从枣庄市薛城交警大队获悉,8月29日凌晨,薛城交警大队在开展常规勤务巡查时,发现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且单方肇事违法行为,随即将涉嫌危险驾驶犯罪嫌疑人端某某抓获。
据了解,经交警部门调查,8月29日0时15分许,薛城交警大队民警巡逻至薛城区泰山路黄河大桥处,发现一辆轿车与路中心护栏相撞,车辆和护栏均有损坏,无人员受伤。民警在现场发现,该事故车辆驾驶员端某某有酒驾嫌疑,于是民警将其带至薛城区人民医院依法抽血待检,并将其口头传唤至薛城区交警大队依法调查处理。
当日17时许,经检验,端某某送检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7.1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程度,犯罪嫌疑人端某某对其醉酒驾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悉,犯罪嫌疑人端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第(一)项之规定,目前,犯罪嫌疑人端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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