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总工会启动职工互助保障计划
职工罹患疾病最高报销20万元
2017年10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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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10月19日讯(记者 张建丽) 19日上午,菏泽市总工会启动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当职工出现重大疾病时,在基本医疗报销以后,为职工自负医药费提供二次保障力量。每人100元/年,最高报销20万元。不分病种、不分次数,多次累加到报销标准,即可按规定报销,惠民力度十分大。
  齐鲁晚报记者了解到,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倡导组织、广大职工自愿参加的一种保费低廉、保障力度较大、手续简便、赔付及时、不以赢利为主要目的互助互济保障活动。
  当职工出现重大疾病时,在基本医疗报销以后,为职工自负医药费提供二次保障力量,避免职工自负医药费负担过重而致贫或返贫。菏泽市计划利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在全市工会会员队伍中建立起基本医疗保险未报销部分的二次互助保障体系。
  据悉,参保对象为菏泽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的工会会员。每人100元/年。职工住院医疗费用纳入统筹部分个人负担额(社保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社保报销之后的剩余部分),自负1万以上5万以下,自负医疗费用报销50%;自负5万以上10万以下,自负医疗费用报销60%;自负10万以上,自负医疗费用报销70%;最高报销20万元。
  职工互助保障计划规定,一个互助保障周期内,只要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范围内的费用,不分病种,不分次数,多次累加达到报销标准的,即可按规定报销。所有报销费用统一通过菏泽工会会员服务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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