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待发广告的女人
2017年10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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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波
  头天晚上女儿打来电话,饭店有个员工请假,要我们明天去帮忙。我们老两口属于“编外帮工”,召之即去,去之能战。
  第二天上午8点半,骑电瓶车去“上班”。在十字路口等红灯时,有几个身穿红马甲的女人在给行人发广告。有人不“领情”,一脸不屑,拒收女人递过去的广告。
  发广告是女人挣钱贴补家用的工作。但凡经济富裕者,没有谁愿意站在路口日晒风吹,遭人白眼儿。看与不看均可,带回去放桌上吐鱼刺也行,只要你接过去,就是对发广告女人的同情和支持。莫因善小而不为。
  我接过女人递过来的一张广告,瞄了一眼,是某房地产公司的售房广告。跟那女人开玩笑说,统统塞进垃圾箱,老板又不知道,照样拿钱。那女人连连摇头,说拿了人家的钱,就要帮人家做好事情,人要讲个天理良心、职业道德。
  女儿、女婿两口子开的是个小饭店,一次能接待十来桌客人。女婿是志愿兵,在部队的招待所服役就是特级厨师,女儿大学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做财会工作。女婿退伍后创业,开了家小饭店,女儿也就辞了工作,回来两人一起打拼。七八年了,生意一直红火。
  今儿中午依然食客盈门,我们老两口俨然两个正宗的服务员,递碗、拿筷、端盘,跑上忙下。门口又来了五六个,一看,正是在十字路口发广告的女人。女儿连忙上去接待,安排餐桌。我让她们去点菜时,女儿说,她们不用点菜,按老规矩办。
  我在摆放餐具时,她们其中的一位主动跟我搭讪,说这饭店的老板娘人好,我们六个人就吃三十块钱,别的小饭店门都不让进。我们发小广告的,一天也就挣五十块钱,中午吃掉五块,还有四十五块带回家,哪能瞎吃?
  给她们“按老规矩”上的菜是,一海碗杂烩,里边有肉丸、肉皮、粉皮、虾米、木耳;一盘炒三菇;一海碗青菜豆腐汤。每人两碗大米饭。问她们有没有吃饱,都说饱了,吃得蛮好。得知我们老两口和老板娘的关系时,跟我搭讪的那个女人夸,有什么样的父母,就有什么样的女儿。
  我想,一家小饭店能开七八年,且生意一直红火,这“善待客人”便是它的过人之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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