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保证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
光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被罚两万
2017年11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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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日讯(记者 巩悦悦) 11月1日,淄博市环保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淄博光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因未保证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被罚款两万元。
  据了解,今年7月26日,淄博市环保局对淄博光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维护的齐鲁石化炼油厂“第三催化裂化站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出现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7月24日,该站点设备出现故障,到7月26日检查时,该公司仍未能修复,无法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淄博市环保局决定对该公司罚款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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