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份烟台CPI累计上涨1.5%
医疗保健、居住、教育文化成主要推力
2017年11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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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4日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孙建鹏) 近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烟台调查队了解到,2017年1-10月份,烟台居民消费价格保持平稳温和上涨的运行态势,价格总水平累计上涨1.5%,涨幅比上年同期回落0.3个百分点。
  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指数均有不同程度上涨。1-10月份,食品烟酒类累计上涨0.5%;衣着类累计上涨1.1%;居住类累计上涨2.1%;生活用品及服务累计上涨1.3%;交通和通信累计上涨0.9%;教育文化和娱乐累计上涨1.8%;医疗保健累计上涨4.5%;其他用品及服务累计上涨2.4%。
  医疗保健、居住、教育文化娱乐三大类推动CPI上涨。受政策性因素和成本上涨压力,居住类上涨拉动总指数上涨约0.45个百分点;受烟台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涨翘尾影响,医疗保健类上涨拉动总指数上涨约0.33个百分点;受人工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拉动总指数上涨约0.20个百分点,三者共拉动总指数上涨0.98个百分点,约占CPI总升幅的65.3%,在八大类中是推动CPI上涨的“中坚力量”。
  食品类价格回落,成为今年CPI平稳运行的主要因素。去年对总指数影响力最大的食品类在今年1-10月份出现负增长,主要是受猪肉、鲜菜等价格下跌影响,食品类价格指数累计下跌0.8%,影响CPI下降约0.17个百分点。食品中下降幅度较大分别是鲜菜和猪肉。
  服务项目和工业消费品价格明显上涨。1-10月份,烟台居民消费服务项目价格指数累计上涨3.0%,涨幅比上年同期扩大1.6个百分点,推动CPI总指数上涨1.11个百分点,约占CPI总升幅的61.67%,是本轮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的最大动力。
  预计全年居民消费价格仍将保持低位平稳上涨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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