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区失业保险金再提高
由每人每月1000元调整至1080元,执行全省最高标准
2017年11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文登11月14日讯(记者 姜坤 通讯员 姜玲) 日前,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拟将原三档失业保险金标准各增加80元,分别调高为月1080元、1030元、980元,平均标准达到1030元,增幅8.4%。文登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调整至1080元,执行全省最高标准。
  此次调整是文登自2007年以来第11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11月起执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现行的政策,有以下情况之一即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提供培训的人员。
  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实现就业,其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将被封存,待再次失业后才能按规定重新计发。封存的失业保险金和再次就业时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予以合并计算,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我区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计算: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