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将立法保障电梯安全
2018年01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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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2日讯(记者 李超 通讯员 毕庆云) 日前,《淄博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地方立法计划》公布。
  据悉,列入计划的审议项目有4件,包括制定《淄博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淄博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打包修改《淄博市国土绿化条例》等13件地方性法规,废止《淄博市孝妇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淄博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防治办法》《淄博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3件地方性法规;预备项目有4件:制定《淄博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淄博市河道管理办法》《淄博市生态红线功能区域保护条例》,修订《淄博市水土保持若干规定》;调研项目19件,制定、修改《淄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规。
  今年的地方立法计划是市人大常委会在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确定的。计划的编制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决策相衔接,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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