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7日讯(记者 巩悦悦) 2月27日,记者从淄博市环保局了解到,根据市环境监测中心预测,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2月27日将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全市于2月27日1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于27日12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记者了解到,淄博市相关部门应按要求及时启动本部门、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专项预案,按照预案所确定的职责,要迅速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及时发布信息,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措施,落实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落实强制性减排措施。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方面,废弃排放企业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效率,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凡出现小时超标排放的依法责令整改。
此外,在扬尘污染减排措施方面,应强化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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