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拟修改公积金提取政策,减轻市民租房负担
凭租房发票最高可提3.6万元
2018年03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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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来办业务的市民络绎不绝。(资料片)
     本报3月8日讯(记者 刘雅菲) 租房户又迎来好消息。8日,记者从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起草的《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及《济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获悉,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额度将提高。
  根据济南的现行规定,市民本人及配偶在济南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人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7200元。每个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此次,《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在修订时,将租赁商品房定额提取的额度由7200元提高至9600元。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提取的,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金额。
  同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要求,济南拟增加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支取政策。具体额度方面规定,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提取的,不超过实际支出且不超过36000元最高限额。
  此次,济南公积金的物业费提取额度同样拟进行提高,由原1000元提高至1200元。
  根据办理流程,申请人可在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办事大厅办理提取物业费业务在线签约,签约完成后,公积金中心于每月25日将提取金额支付至个人账户。次年如需提取的,应重新办理签约。申请人也可在公积金中心网站预约后持预约号及提取证明材料到预约网点办理。
  每个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物业费提取没有具体要求,只要个人公积金账户处于非冻结状态即可预约办理。
  每年1200元处于什么样的水平?据了解,济南现行三星级物业费标准为每平米1.55元,按120平米住宅换算每年物业费支出为2232元。修改后的提取额度将会高于三星级物业费标准。
  记者了解到,公积金物业费提取和租房提取两项业务并不矛盾,申请人可以分别预约,持相关申请材料分次办理,需一项提取业务转账完毕后再办理另一项提取业务。
  此次征求意见将于3月13日截止,市民可以将意见发送至gjjzqyj@163.com。函寄至济南市龙奥大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处(邮编:250099)。也可以登录济南政府网和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留言提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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