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小知识第三讲
2018年04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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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哪些职业病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6 为何要对劳动者进行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岗前检查是断定劳动者从事某种作业前的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该有害作业,是否有职业禁忌,是否有危及他人的疾患如传染病、精神病等,为用人单位是否安排就业,尤其是否安排劳动者从事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提供客观证据。在岗期间体检是为了及时发现职业病有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早期影响,以便能及时诊断和处理,对可疑患者进行观察,对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或有与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者及时调离。离岗检查是为了解判断劳动者从事该有害作业后,目前的健康状况和变化是否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
7 劳动者怀疑有职业病应怎么办?
  一是要尽快到有职业健康检查能力的医疗机构就诊,初步断定自己所患的疾病是否与所从事的职业有关。如果不能排除职业病,需要带齐相关职业资料,主要包括经用人单位确认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原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以及当地健康检查资料等,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已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病诊断机构作进一步诊断。二是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对病人进行诊断,在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三是不要背上思想包袱,如果真的患上职业病,要积极争取自身合法权益,配合医生进行治疗。
  本报记者 张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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