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交警开展交通大整治,整治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各类严重违法行为
市民可“随手拍”举报交通违法
2018年05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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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17日讯(记者 范华栋 通讯员 烟交宣) 17日记者从烟台交警支队获悉,自16日起,烟台市区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活动,严查酒驾、毒驾、变更车道、随意掉头、违法停车等行为。
  据烟台交警支队民警介绍,为规范道路通行秩序,在全社会形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交通陋习的良好氛围,自16日起在市区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严禁酒驾、毒驾、超速行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飙车”等严重违法行为。严禁驾驶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随意掉头、违法停车、占用公交专用道、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礼让斑马线、车窗抛物、接打电话、在禁鸣路段鸣喇叭、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严禁驾驶超标电动车、非机动车违法载人、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闯红灯、遇停止信号越线压线等交通违法行为。严禁行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或安全过街设施、不在人行道内行走、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翻越隔离护栏或绿化带等交通违法行为。对公交车、出租车、渣土车等营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在依法从严处罚的同时,抄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追究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
  据了解,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现场查处力度,并充分运用电子监控等科技手段,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于列入本次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坚持“零容忍”“上限处罚”,发现一起,处罚一起,纠正一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公务车辆和军警车辆,应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有严重交通违法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及时抄送纪检监察部门。
  交警呼吁:市民应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文明参与交通,严重交通违法将纳入个人征信体系,并适时通过媒体曝光。鼓励社会公众、交通参与者通过烟台交警微信公众号“随手拍”举报平台及其他各种途径,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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