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为何将江南省一分为二
2018年05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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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省原为明朝南京地区(南直隶),大致相当于今江苏、安徽、上海两省一市,满清入关后改为江南省。无论是明朝的“南直隶省”,还是后来清朝的“江南省”,皆为当时全国最富裕的省份之一。清初时,每年仅江南一省上缴的赋税额就占了全国所收赋税总额的近三分之一,而每期科考,江南一省的上榜人数占了全国的近一半,于是民间便有了“天下英才,半数尽出江南”一说。那为何到了清朝,会将江南省一分为二,这种行政划分是出于何种考量呢?
  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后,考虑到行省制度可能形成尾大不掉的藩镇,所以废除了行省制度,在地方设立直属于中央的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这就是垂直管理的所谓三司。地方一级,久而久之必须要有一个整合综理的主官,所以后来设于战时的巡抚、总督制度也渐渐常态化。
  明朝开始建都南京,后来燕王朱棣造反成功,成为皇帝之后,迁都北京。国都北迁之后,旧都南京及其周边仍然很重要,故而被明王朝设为所谓南直隶地区,就是在南方的首都之意。其范围包括今日的江苏、安徽、上海等地。要知道,在永乐皇帝迁都北京之后,在南京仍然设立小朝廷,官员配置完全和北京一样,相当于后备朝廷,这个朝廷也为南明政权打下了基础。
  顺治二年(1645年),清军占领南京后,立马改明朝的南直隶为江南省,改应天府为江宁府。当年朱元璋将此地定名为应天府,意思是大明朝顺应天命,而清朝改名江宁,则是江南安宁,从此被征服的意思。
  清朝将江南省的省府设在江宁府,开始行政治理。根据《清实录》记载:顺治二年七月壬子,南京着改为江南省,应天府着改为江宁府,设知府,不设府尹,掌印指挥、管屯指挥暂留,余指挥俱裁去,其卫所改为州县。
  清廷不仅设立新的江南省,还裁撤了原先南京周边的军事性质的卫所,足见清廷抑制江南的用意。江南省是当时帝国最为富庶,也是战略地位极为重要的地区。
  江南设省不久,清廷又设立两江总督,管辖江南、江西两省,驻节江宁。江南省面积较大,政务繁重,所以顺治初年又曾经设置过管理江北政务的淮扬总督,不久又裁撤。后来,又设立管理明朝中都凤阳及庐州的凤庐安徽巡抚,不久亦裁撤。
  从这段反反复复的行政区划改革中,我们可以看出,清朝初年,清廷中枢对江南分省而治已有考虑,但由于种种原因,这种改革又戛然而止。
  清朝略定江南初期,一切行政事务以厉行军政统治,政权稳固是最重要的目标,所以作为省制的安徽尚未出现。
  顺治三年(1646),安庐池太巡抚改称安徽巡抚,虽然说这是作为治理区域事务的“安徽”一词最早出现了,但是此安徽巡抚与后来作为专理省级行政事务官员的安徽巡抚,不仅管理职能不同,管理区域大小也不同,相同的仅仅是名称。
  这时的清朝,天下尚未完全统一,东南有朱氏南明,西南又有吴氏等三藩势力,再加上满清皇室内部派系矛盾尖锐,争斗不断,作为清廷主要的财源和人才库之一的江南省,其稳定性和安全性就至关重要了。因此,顺治皇帝决定将江南省分而治之,一来以便更强有力地管理,二来以防再有其他势力利用富庶的江南省做大做强而危及朝廷。
  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清朝政府就将江南省拆分为“江南左、右布政使司”,拉开了切开江南省的前奏。
  江南省的分治,以及安徽省的设立,最后是在康熙时代完成的。康熙四年,清廷把裁撤的凤阳巡抚属地凤阳府、庐州府和滁州、和州归属新设的安徽巡抚,把淮安、扬州二府及徐州划归江苏巡抚,安徽与江苏两大省行政区划分割特征凸显。其中,安徽巡抚驻安庆,江苏巡抚驻苏州。
  所谓安徽省,其得名来自于省内的安庆府和徽州府;江苏省则因省内有江宁府和苏州府。如今,原先的徽州已经改名为黄山,而江宁府早已复其本名南京了。
  清廷将江南省分为安徽和江苏两省,是有其战略考量的,以两江总督辖管江苏、安徽、江西三省,以江西牵制拥有大别山、汉水的湖北省;东西二分后的江苏、安徽,各具其古人眼中所谓的形胜关隘,省域内淮北江南贫瘠富裕,又能相互搭配。
  晚清时代著名学者魏源在其著作《圣武记》中有一段精妙议论:今河南河北为一,而黄河之险失;今江南江北为一,而长江之险失;今湖南湖北为一,而洞庭之险失;今浙东浙西为一,而钱塘江之险失;淮东淮西,汉南汉北,州县错隶而淮汉之险失。    (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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