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落户德州仲裁委员会
2018年05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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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大学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揭牌。本报记者 马志勇 摄
     本报5月21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郑少波) 5月21日,山大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签约仪式暨仲裁培训工作会议召开,会上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此外,当日,山东大学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落户德州仲裁委员会,此举标志着德州仲裁将借助高等院校理论和人才的支持提升工作质效,助力德州仲裁实现新跨越。
  5月21日上午,德州仲裁委员会与山东大学法学院联合成立的教学实践基地在德州仲裁委员会大门口揭牌。此举标志着德州仲裁将借助高等院校理论和人才的支持提升工作质效,促进机关单位了解所从事行业新动向、新思路、新措施,为高校大学生提供社会实践平台的同时促进双方融合发展,助力德州仲裁实现新跨越。
  当日,还举行了山大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签约仪式暨仲裁培训工作会议。会上,德州仲裁委员会与山东大学法学院签订合作协议;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沈伟就《我国仲裁司法审查制度:缘起、运行、效果和缺陷》进行专题讲座,分别从我国仲裁裁决司法审查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仲裁裁决司法审查制度的运行操作、现行仲裁裁决司法审查制度评价等三个方面对我国仲裁裁决司法审查制度作了精彩的阐述和分析。
  据悉,山东大学历史悠久,学科齐全,是首批国家“211”、“985”和“珠峰计划”重点大学。山东大学法学院作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等双基地建设专业院系,在国内外享有盛誉。此番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建设教学实习基地,是山大法学院支持德州市仲裁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势必会极大促进德州市仲裁事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近年来,德州仲裁委员会秉承“政治引领在前,对内制度规范,对外宣传扩源”的工作理念,在市委市府和兄弟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仲裁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德州仲裁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案件受理数量实现五年连续100%增长;创新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仲裁调解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得到了国务院法制办的点名表扬,成为全国仲裁行业亮点;荣获了省级文明单位的称号;成功对外挂牌德州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实现了德州仲裁历史性的定位调整;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创新性的“大部制”改革成功实施和实现,为德州仲裁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今后,德州仲裁将依托山东大学法律专业人才和法学教育、研究优势,结合德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实践和实务案例,将在仲裁课题研究、仲裁员遴选培训、举办相关活动方面双方进行深度合作和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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