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5月21日讯(记者 王震 通讯员 亓伯勇 吴天裔) 近日,市区某酒店因经营不善,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变更员工劳动合同,因未能和员工意见达成一致,员工诉诸高区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调解,酒店同意分次支付经济补偿金。
近日,因经济效益不好,调整工作岗位而发生纠纷,高区某大酒店的几名高级管理人员到高区劳动仲裁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赔偿金。高区劳动仲裁到企业,发现酒店确实存在经济效益滑坡,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现象,以此规避用工风险。通过现场说法,酒店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考虑到企业效益不景气,酒店负责人人同意分次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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