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场”记
2018年10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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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友李兄的传媒公司搞中小学生作文比赛,颁奖的时候想请我到场讲几句。我不惯抛头露面,加之一肚皮的“不合时宜”,“一句话能毒死一个连”,所以,即使为老友的生意计,也该敬谢不敏。怎奈李兄意颇坚决,最后我提出“要讲就只能按我的意思讲”,李兄颇爽快,一口答应。
  地点设在一家书店的二楼。我到的时候,已经颁奖完毕,一屋子人静等聆听我的“高见”。噼噼啪啪一阵掌声后,我的讲话开始。我回忆起小时候写得最多的作文题是“我爱我的家乡”,我说这样的作文题现在看来很成问题,因为它把那些不爱自己家乡的人的表达真实感情的权利剥夺了。如果允许讲实话,在我们那旮旯,乡人之所以还算重视孩子的教育,还不是希望有一天能离开这个“鬼地方”……我正得意忘形地侃侃而谈,主持人李兄克制而礼貌地打断我——他的脸色这时已只好用“铁青”来形容。我这才想起曾被交代过,他们此次作文比赛的主题是“我爱我家”,而“爱家乡”无疑是“我爱我家”的题中之义。我这不等于一上来就把人家的征文主题给否定了?好在有李兄打圆场,“丁教授所讲跟我们这次征文主题并不矛盾,爱家乡有各种方式,批评家乡也是爱家乡的一种表现”云云。我顿时对我这位老友佩服得五体投地,应变能力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强了?
  更大的麻烦出在提问环节。有学生家长问:您对学生读课外书怎么看?我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回答:“读什么书!多做数学题!”作为此次活动的合作方,漂亮的书店女老板这时表情已然很不好看,但是老天做证,我跟我女儿也是这么讲的。我喜用极端化的表达,很平正的“阅读不可耽误功课”到了我的口中就成了“读什么书!多做数学题”。极端化表达的缺点是刺耳,优点是可以暴露一些不为人注意的问题——考虑到越来越激烈的学业竞争环境,读书固然好,却在多大程度上会成为很多家庭的不能承受之重?也许是受我这个父亲影响的缘故吧,女儿自小酷爱阅读,可这竟成了我们夫妻的一块心病。我夫人的话可能太直接了些:你将来做教师、做律师、做医生,喜欢读书谁也不会说什么;若你将来在菜场卖菜,难道也有时间让你手里随时捧一本书?我们夫妻难得在这一点上意见一致——现在不让她或少让她看书,正是为了她长大成年后能拥有一个可以自由享受阅读的体面生活。我们现在要女儿克制阅读的欲望,把精力集中于课业,就是因为“希望她将来能拥有选择的权利,选择有意义、有时间的工作,而不是被迫谋生”。
  又有小学生问:写好作文必须要经常积累好词好句吗?这个问题勾起了我非常不愉快的回忆。女儿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有一回老师布置的作文题是《第一次给妈妈洗脚》。从来没有给她妈妈洗过脚的女儿,为了完成这篇作文,第一次给她妈妈洗脚,然后如实记下了“给妈妈洗脚”的全过程,包括她妈妈催她快点,说“我还要去洗碗、拖地呢”。女儿的作文在我这里通过了,在老师那里却被判为“不合格”,撕掉重写。我问女儿,别人都怎么写的?女儿给我举了个例子,给妈妈洗完脚后,很多同学会写“妈妈脸上的笑容比彩虹还美”。天啊,写下这句话的孩子见过彩虹吗?不要说小孩子,我活了快五十岁了,我们小时候的空气质量也非现在可比,然而在我的印象中也没见过几次彩虹。显然,这样的句子来自所谓“好词好句”。我知道,现在很多语文老师以及作文培训机构都把平时积累好词好句作为写好作文的秘密武器,好像学生写不好作文就是因为头脑中好词好句太少。这就把病源给诊断错了。在我看来,写好作文不需要什么“好词好句”啊,小孩子妙语天然,随口而出就是妙文,关键在于要真正给他们自由。
  阿城的《孩子王》中,穷孩子王福的作文《我的父亲》这样写道:“我的父亲是世界上力气最大的人。他在队里扛麻袋,别人都比不过他。我的父亲又是世界上吃饭最多的人。家里的饭,都是母亲先让他吃饱。这很对,因为父亲要做工,每月拿钱来养活一家人。但是父亲说:‘我没有王福力气大,因为王福在识字。’父亲是一个不能讲话的人,但我懂他的意思。队上有人欺负他,我明白。所以我要好好学文化,替他说话。”这样的让人动容的作文需要什么好词好句呢?我本还想继续说下去,突然想到此次比赛的承办方就是某作文培训机构,获奖学生也多是这个机构的学员,而他们的老总此时就坐在门边,至于脸上的表情怎样,老实说我根本没敢看。
  果然是“露多大脸”,就“现多大眼”啊!事情过去不到三天,就有一段题为《丁辉副教授砸场记》的“仿评书体”在微信朋友圈流传。我这样的人,就该从各种“场面”上永久性撤退,躲进书斋成一统,于自他两利。这篇小文是自诫,也是自勉。
  (本文作者为江苏宿迁学院中文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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