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曾专门就老年人立遗嘱的情况做过问卷调查。通过在英雄山固定咨询点、港沟街道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处所、各种为老公益活动现场发放调查问卷,人群涵盖农村及城镇,发放调查问卷700份回收700份,回收率高达100%。
数据显示,高达58.7%的老年人不会提前立遗嘱,这恰恰表明老年人在这方面的法律意识较为淡薄。王新亮认为,通过立遗嘱恰恰能避免将来子女们为了遗产而对簿公堂,既产生讼累又严重影响了子女们之间亲情的情形。
此外,调查数据显示一半以上的老人还是会选择将自己的财产平均分给所有子女,俗话说“手心手背都是肉”,但子女对老年人的孝顺程度及子女本身的生活条件也不尽相同,接近四分之一的老人在立遗嘱时会偏向较孝顺的子女,有的老人也会选择照顾一下弱势的子女。
同时,数据显示高达60.9%的老年人会选择和子女商量,这些老人认为立遗嘱就应当与子女们商量,他们有权利知道财产分配情况。实际上,老人的这个做法是错误的,第一点证明老年人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什么是立遗嘱,立遗嘱实际上就是老年人想把自己的财产留给谁完全是老人个人的权益,不需要与任何人协商;第二点由于有的老人提前把自己的财产分配方案告知子女,出现了很多因分配不公与老人关系交恶的案例。
本报记者
马云云 崔岩 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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