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枣庄通报3起典型问题

齐鲁晚报     2019年04月26日
  齐鲁晚报枣庄4月25日讯(记者 秦政) 4月25日,记者获悉,枣庄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4年至2016年,枣庄台儿庄古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规划建设部部长吴志刚先后6次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用于单位外出考察。2019年4月,吴志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7年4月、2018年3月,滕州市地方粮食储备库主任李守祥以发放工作服名义,违规向单位职工发放冲锋衣、迷彩服共90套,总计46320元。2019年3月,李守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9月、11月和2017年5月,市中区税郭镇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张裕桥分三次在该校财务报销个人手机话费700元。2019年4月,张裕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收缴违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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