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的好处在诗的意识

齐鲁晚报     2019年04月27日
  《闲话闲说》 阿城 著 上海三联出版社
□阿城
  《闲话闲说》是阿城先生关于中国世俗与中国小说的讲谈集,以文学史的笔法、与朋友和听众闲谈的口吻,观之世俗文化与中国文学的万般景象,呈现文化的阿城“杂”和“通”的一面,是其思想集大成之作。理想国推出二十周年纪念版,增订万字文章《中国世俗与中国文学》,其中谈到了《红楼梦》。阿城将《红楼梦》定义为“世俗小说”,它之所以能成为中国古典小说的顶峰,是因为曹雪芹将中国诗的意识引入其中。
  倡导五四新文学的胡适之先生做过曹家的考证,但我看李辰冬先生在《科学方法与文学研究》里记述胡先生说《红楼梦》这部小说没有价值。胡先生认为没有价值的小说还有《三国演义》《西游记》等等。
  我在前面说到中国小说地位的高涨,是五四开始的,那时的新文学被认为是可以改造国民性,可以引起革命,是有价值的。鲁迅就是中断了学医改做文学,由《狂人日记》开始,到了《酒楼上》就失望怀疑了,终于完全转入杂文,匕首投枪。
  胡先生对《红楼梦》的看法,我想正是所谓“时代精神”,反世俗的时代精神。
  《红楼梦》,说平实了,就是世俗小说。
  小的时候,我家住的大杂院里的妇女们无事时会聚到一起听《红楼梦》,我家阿姨叫做周玉洁的,识字,她念,大家插嘴,所以常常停下来,我还记得有人说林姑娘就是命苦,可是这样的人也是娶不得,老是话里藏针,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可怎么过?我长大后却发现读书人都欣赏林黛玉。
  不少朋友对我说过《红楼梦》太琐碎,姑嫂婆媳男男女女,读不下去,言下之意是,既然文学史将它提得那么伟大,我们为何读不出?我惯常的说法是读不下去就不要读,红烧肉炖粉条子,你忌油腻就不必强吃。
  评论中常常赞美《红楼梦》的诗词高雅,我看是有点瞎起劲。曹雪芹的功力,在于将小说中诗词的水平吻合小说中角色的水平。
  以红学家考证的曹雪芹的生平来看,他在小说中借题发挥几首大开大合的诗或词,不应该是难事,但他感叹的是俗世的变换,大观园中的人物有何等见识,曹雪芹就替他们写何等境界的诗或词,这才是真正成熟的小说家的观照。小说中讲“批阅十载”,一定包括为角色调整诗词,以至于有替薛蟠写的诗。
  曹雪芹替宝玉、黛玉和薛蟠写诗,比只写高雅诗要难多了!而且曹雪芹还要为胡庸医开出虎狼药方,你总不能说曹先生开的药方是可以起死回生的吧?
  我既说《红楼梦》是世俗小说,但《红楼梦》另有因素使它成为中国古典小说的顶峰,这因素竟然也是诗,但不是小说中角色的诗,而是曹雪芹将中国诗的意识引入小说。
  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去世的加州大学伯克利校区的陈世骧先生对中国诗的研究评价,你们都知道,不必我来啰嗦。陈世骧先生对张爱玲说过,中国文学的好处在诗,不在小说。
  我来发挥的是,《红楼梦》是世俗小说,它的好处在诗的意识。
  除了当代,诗在中国的地位一直最高,次之文章。小说地位低,这也是原因。要想在中国的这样一种情况下将小说做好,运用诗的意识是一种路子。
  《红楼梦》开篇提到厌烦才子佳人小人拨乱的套路,潜台词就是“那不是诗”。
  诗是什么?“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返景入深林,复照青苔上”,无一句不实,但连缀这些“实”也就是“象”以后,却产生一种再也实写不出来的“意”。
  曹雪芹即是把握住世俗关系的“象”之上有个“意”,使《红楼梦》区别于它以前的世俗小说。这以后差不多一直到五四新文学之前,再也没有出现过这样的小说。
  这一点是我二十岁以后的一个心得,自己只是在写小说时注意不要让这个心得自觉起来,好比打嗝儿胃酸涌上来。我的“遍地风流”系列短篇因为是少作,所以“诗”腔外露,做作得不得了。我是不会直接做诗的人,所以很想知道曹雪芹是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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