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口、泺口、雒口的演变

齐鲁晚报     2019年05月13日
  □韦钦国

  省城有不少地名、街道名、公交站牌等处含有“泺”或“洛”字,如泺口、济泺路、泺源大街、洛口小学、洛口派出所等。但有读者会问为何有的是“泺口”、有的是“洛口”呢?到底哪个对呢?简单来说,泺口、洛口、雒口在不同时代都曾出现过或混用过,指代的基本是同一个地方。
  这三个字出现的先后顺序分别为:“洛”字出现于商代,“泺”字出现在西周初年,“雒”字出现于先秦。但在泺口、洛口、雒口三个名字中,“泺口”则是出现最早的。《春秋》载,鲁桓公十八年(公元前694年)“公会齐侯于泺”。此处的“泺”有人认为是今日趵突泉,但历史学家则倾向于认为此处指古泺水入济水的地方,“泺口”一名即由此而来。在历史上,泺口一直是一个重要渡口。在西汉时期是济水沿岸重要码头,宋代是大清河的码头,北魏《水经注》中记载有“泺口”一词,清代咸丰年间黄河夺大清河河道入海后泺口又成为了黄河下游的重要码头。济南开埠以后,曾修建过一条连接原来小清河黄台码头和黄河泺口码头的运盐的铁路,当时就叫“清泺小铁路”。
  在历史上,“洛”与“雒”的使用出现多次反复。早在三国时期,因为当时帝王们对阴阳五行的重视或忌避,洛与雒就曾反复改易;元末明初产生的《三国演义》六十二回“取涪关杨高授首,攻雒城黄魏争功”出现的是“雒城”,1939年梁思成曾来此考察过古建筑。
  明朝第十四位皇帝明光宗叫朱常洛(1582-1620),第十五位皇帝明熹宗(1605-1627)叫朱由校,为避其名讳中的“洛”字与“校”字,经礼部奏请于天启元年(1621年)把“洛”改为“雒”,把“校”改为“较”。《明史·礼志五》载:“庙讳:天启元年正月,从礼部奏,凡从点水加各字者,俱改为雒。从木加交字者,俱改为较”。自此,凡含有“洛”字的地名、人名均改为“雒”。当时,全国多处含有“洛”与“校”字的地名,均根据此要求改为了“雒”与“较”,河南洛阳、陕西商洛等都据此改名“雒阳”和“商雒”,山东日照涛洛镇、广西柳州洛容镇均改为了涛雒镇、雒容镇。但明朝灭亡、清军入关之后,又将“雒”恢复了“洛”字——成书于康熙十一年(1672年)的《日照县志》记载的就是“涛洛”。
  “洛口”改“雒口”与此相似,但在此前后的古籍中两者常混用。如《老残游记》第四回《宫保爱才求贤若渴,太尊治盗疾恶如仇》载:“出济南府西门,北行十八里,有个镇市,名叫雒口。”古时有读书人认为“雒”与“洛”通假,为书写方便将“雒口”简写为“洛口镇”。民国二十三年《济南大观》中写的就是“洛口镇”,但民国二十五年《济南》一书写的则是“泺口镇”。
  总之,泺口、洛口、雒口三个名字在历史上都曾出现和使用、混用过,就方位而言基本指代同一地理位置,不宜简单地以是非来辨析。上世纪80年代初,新中国进行了第一次全国范围地名普查,济南政府明确“泺口”为官方规范表述,1982年《山东省济南市地名志》中明确将“洛口”“济洛路”规范为“泺口”“济泺路”,应当遵循规定,统一成“泺口”字。但由于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曾经参加过1915年巴拿马万国商品博览会的“洛口醋”已成为注册商标,不宜改动。还有一些大家认可的“洛口小学”“洛口派出所”等单位仍约定俗成地使用“洛口”。有些出于习惯,日照的涛洛镇、柳州的雒容镇官方仍沿用“雒”字,青岛至今仍有雒口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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