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5月28日讯(记者 侯海燕) 近日,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1号)精神,并结合泰安市实际,正式印发《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进一步做好全市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全市“1+5+8+N”总体规划体系,“1”即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5”即全市五大振兴实施方案,“8”即各县市区及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乡村振兴发展规划,“N”即各类乡村振兴规划和专项规划。尽快编制乡村振兴示范区发展规划,科学划定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等4类村庄,定位各村庄发展方向和建设重点,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全市村庄布局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
《意见》指出,要做深做强泰山茶、泰山板栗、肥城桃等10大产值过10亿元的优势产业,推进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专业化服务,创建特色鲜明、优势集聚、竞争力强的优势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物流基地,形成产业发展集群。到2020年,泰山茶园种植面积达到6万亩、产值12亿元,蔬菜播种面积208万亩、产值160亿元以上。发挥泰安市独特的区位和气候资源优势,做精做优泰山螭霖鱼、泰山四大名药等6大特色产业发展步伐,打造20个独具泰山特色、历史文化厚重、产业融合的特色产业精品园。深入开展产业兴村强县行动,实施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工程,构建合作共建、互利共赢的村镇建设和企业发展良性机制。
《意见》强调,要紧盯重点贫困区域和特殊贫困群体两大重点,确保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全力推进省、市、县三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活动,到2020年,新建美丽乡村268个,美丽乡村覆盖率达到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