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5月28日讯(记者 王坤) 22日至24日,宁阳县人民法院历时三天时间,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余潜、杨一丁、张梦颖盗窃罪、开设赌场罪,被告人张播根、张传根等32名被告人开设赌场罪,被告人潘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
2019年1月3日宁阳县检察院将该案审查起诉至法院,指控被告人余潜等人在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期间,合伙建立并利用“178”、“天亿”、“百汇网”赌博网站,发展多名技术、业务人员,套用重庆时时彩、山东十一选五、广东十一选五、江西十一选五、河内时时彩等玩法在网上招揽参赌人员接受投注,各被告人非法获取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近1100万元。
后在2017年底“178”和”“天亿”赌博网站经营期间,被告人蒋林武在网上购买“山东省宁阳第四中学”的支付宝账户作为赌资周转临时账户。被告人余潜、蒋林武(在逃)二人采取在长沙市小天鹅戴斯酒店顶楼私人会所、澳门威尼斯赌场赌博换购筹码的方式,将强制转入“山东省宁阳第四中学”账户中的2445600元的赌资转出洗白。
2017年12月,被告人潘鹏在明知被告人杨一丁等人在网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为提供实名注册登记的支付宝账号、手机号码、银行账号帮助掩饰、转移赌资达3300余万元,其本人非法获利5000余元。
该案涉及被告人36名,罪名3条,犯罪事实5起,辩护律师26人,涉案金额达1300余万元,是宁阳县人民法院目前受理涉案人数最多,涉案金额较大,案情较为复杂的一起刑事案件。在为期三天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以上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且就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及量刑等充分进行辩论,案件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