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试验区六年四次扩容

齐鲁晚报     2019年06月29日
  从2013年9月上海自贸试验区挂牌以来,我国又陆续批准并建设了三批11个自贸试验区,形成了一个由南至北、由东至西的“1+3+7”的自贸试验区试点新格局,覆盖面积也从2013年的28.78平方公里拓展到了2017年的1000多平方公里。
  其中,2015年4月,广东、天津和福建3个自贸试验区挂牌成立;2016年8月,辽宁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新设立7个自贸试验区。
  2018年4月13日,习近平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宣布,党中央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
  由此,我国自贸试验区形成了“1+3+7+1”的格局。而这些区域,承载着中国坚持全方位开放,主动作为释放经济全球化正面效应的重大使命。 据中新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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