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出垃圾分类首张责令整改通知书

齐鲁晚报     2019年07月02日
  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若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个人混投行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单位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的行为,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
  7月1日,上海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来到静安区愚园路1号的宏安瑞士大酒店,检查发现,这里存在少量垃圾混投,个别容器未标明垃圾投放种类等情况。10时,因“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总队对该大酒店开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改正。若拒不改正,将处以罚款5000-50000元罚款。这是新规实施后,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开出的首张整改单。
  当天,上海各级城管执法部门检查各类单位4216家,责令当场或限期整改623起(其中检查小区1588个、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117份;检查企事业单位406个、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135份;检查商家1853个、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324份;检查酒店21个、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8份;检查其他公共区域348个、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39份);共依法立案查处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20起,其中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案件17起,未按规定设置分类收集容器案件3起。
        综合自新民晚报、澎湃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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