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工伤职工需要转院治疗的,应该怎么办呢?
答:工伤职工需要转院治疗的,遵循先市内后市外、转上不转下的原则。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掌握转院标准,确需转院治疗的,由定点医疗机构报社保经办机构备案。转院时间最长为两个月,超过两个月的,要凭医学证明等资料,到经办机构办理延期手续。未办理转院备案手续自行转诊转院发生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林光明 于静
问:工伤职工使用自费药品怎么处理?
答: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串换药品或诊疗项目。使用需参保人员自费或部分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的,医疗机构应事前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签订《特殊医疗服务协议书》。未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的,相关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支付。
毕圣杰 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