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东明12月16日讯(记者 赵念东 通讯员 齐林) 盗窃捡来的手机,并恰巧一次性解锁成功,用他人支付宝花呗的付款码进行购物消费,短短半个月,共盗刷5000余元。目前,嫌疑人刘某因涉嫌盗窃被东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12月14日,孙某到东明县小井派出所报案称,在今年11月底,其丈夫田某某的手机丢失,在找寻未果的情况下,田某某重新换了一部手机,并办了手机卡。12月12日,田某某收到19条支付宝花呗信息,显示累计消5030.92元。看到自己丈夫的支付宝账户被盗刷,孙某心急如焚,连忙到派出所寻求帮助。
接警后,民警立即着手调查,经缜密侦查,很快锁定嫌疑人刘某的身份,并在其工作单位的宿舍内抓获。经查,刘某在捡拾到田某某的手机后,成功解锁屏幕密码,盗刷支付宝花呗5000余元。
目前,嫌疑人刘某已被东明警方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