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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粉彤彤问:
我是名教师,和丈夫正在协议离婚阶段,我们是九年前经人介绍恋爱结婚的。他老家是农村的,当时他在外地工作,因为聚少离多,相互其实并不甚了解,但也没机会吵架。后来相处时间多了,我发现他性格有缺陷还自私,工作上遇到挫折总是抱怨,要不就是对我和孩子发脾气,对他的领导则惟命是从,奴气十足,为此我和他吵过。我认为好好工作自然会出成绩,他却惦记给领导送礼。他要求每个月给他父母1000元钱,说是报答养育之恩,我的父母给我们带孩子还要倒贴钱,他说是他们自愿,并不感恩。他的父亲对他母亲也是说骂就骂,他母亲都是受着,可我不行。现在要离婚了,他提出来要求分割我父母给我买的房子,为这事我都要气死了,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没有良心,难道这么多年的感情不如钱要紧吗?
齐鲁晚报心理专家团丛媛:
你的问题很有代表性,其实答案就藏在你自己对丈夫的评价当中。
你说他性格有缺陷,这个诊断很准确。其实,我们每一个人对待感情、与婚姻中另一半的相处方式大多会与我们的原生家庭很相像。原生家庭塑造人的个性和人格,培养情商和价值观,家庭的关系模式决定了我们成人后的人际关系模式。有人说这是潜移默化,也有人说这是一种认同,总之,因为我们成长过程中的关键时刻都是受自己父母的影响,所以处理问题的方式与他们相像也就不足为其。
你丈夫的父母相处模式就是父亲说了算,对母亲并不尊重。父亲的行为对儿子是有榜样作用的,如果儿子很敬重父亲的人品,就会以父亲为榜样,模仿父亲的言行和处事风格。另外,每个家庭都不是完美的,由于各方面条件所限,许多父母也不懂得如何教育孩子,有意或无意也会对孩子造成不同程度的心理创伤,都会成为孩子们长大后的心理情结。
父母的争吵对于孩子一般会形成两种极端个性:一种是攻击性强,沿袭父母的行为方式,用暴力来解决问题,容易形成冲动型人格;另一种则是极度自卑懦弱,没有主见,很怕被抛弃,容易形成依赖型人格。你丈夫大概两者兼而有之,在家里遇事常常冲动,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容易对你和孩子发脾气。在单位上自卑,没有主见,遇事则惟命是从。由于他的自卑懦弱,缺乏安全感,所以他对金钱的态度就会表现出极强的占有欲。在他的潜意识里占有了金钱,就拥有了安全。
为什么有人经常讨论婚姻是否需要“门当户对”?这里所指的“门当户对”并不是针对家庭经济、地位而言,而是指原生家庭带来的成长环境和双方父母相似的教育观念,以及由此造就的价值观是相似的,为人处世的方法是相近的。所以你们婚姻的根本分歧就在于双方价值观的不同,以及成长环境相去甚远,因此,互相不能够理解对方的内心,没有足够温和友善并且愿意付出的品格。
既然离婚已成定局,对方能否改变已不再重要,财产的分割就交给律师来处理。鉴于你和他还有孩子,所以也不能就此变成仇人,在此给你提些建议:离婚后为了孩子的心理健康,双方都不要在孩子面前相互诋毁,相互攻击制造仇恨。因为一旦孩子内心埋下仇恨的种子,就不仅仅是如你所愿的那样仅仅去仇恨对方,将来这仇恨会蔓延、增长,最终这仇恨也会指向你自己。不能拿孩子作为钳制对方的砝码,动辄不让对方探视孩子等。因为离婚本身会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一定的影响,孩子会变得脆弱、敏感,甚至自卑,如果你们双方再为此相互攻击,孩子将会更加缺乏安全感。
当然,不能因为离婚后对孩子有愧疚感,出于弥补的需要就过度满足孩子的要求,那样会让孩子变得一切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不理解父母的付出和不容易。无论孩子跟着你们之中的任何一方,对孩子的要求都应当和以前一样。离婚后的双方在生活上都应当积极面对,不要在孩子面前悲悲切切,那样会使孩子产生错误的归因,认为是自己的原因拖累了父母,自己就是父母的负担和累赘,会使孩子心理健康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