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虚假陈述案件开庭为什么盈利也可以索赔

齐鲁晚报     2020年11月19日
  11月19日(周四)上午,新一批投资者诉风华高科(证券代码000636)财务造假案件,将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证券团队杨泉军律师介绍,风华高科因虚增利润一案,此前法院已经作出过投资者胜诉的判决,根据法院认定的条件,凡是2016年3月29日至2018年8月7日期间买入风华高科股票的投资者,在2018年8月8日之后无论是否卖出,都可以通过微信gushi148咨询或自行向法院起诉。
  值得注意的是:风华高科赔偿损失,并不是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格计算的。风华高科暴涨之后,现在继续持有的投资者虽然已经盈利,但是依据法律的规定,投资者在基准日之后无论是否卖出一律按照基准价16.51元作为卖出价计算损失进行索赔的,据此,上述时间段内凡是16.51元以上买入的投资者,都会存在损失,都可以获得高额赔偿。
  记者查询公司既往公告发现,风华高科信息披露违法一案,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风华高科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6年半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61921185.13元,占2016年半年报利润总额的比例为60.21%,占风华高科2016年年报的比例为33.05%;另外,风华高科未及时披露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构成违法。为此,广东监管局责令风华高科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据悉,法院已经对多起投资者诉风华高科的案件做出过一审胜诉判决,累计索赔金额已超过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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