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跳车”事件,权威说法来得很及时

齐鲁晚报     2021年06月22日
  21日,当地给出权威的调查结论,不仅对受害人高女士而言是一份及时的抚慰,对由高女士跳车受伤所引发的汹汹舆情而言,也是一种疗效显著的镇静剂。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评论员 王学钧

  6月20日晚,杭州市民高女士微博发布《杭州6·12网约车跳车事件受害者的声明》,称自己因在首汽约车平台打车路途中,遭遇人身安全问题不得已而跳车,造成左胳膊骨折,以及全身大面积擦伤。先前寻求媒体的曝光想要惩治坏人以弥补自己受的伤害,得到的结果却是坏人被藏匿,以及首汽约车公关部在声明中多处捏造“事实”。
  按照高女士的说法,事情大致是这样的。6月12日下午,她在云栖桃花源附近打了一辆首汽网约车,去富阳万达广场。上车后,司机企图跟她搭讪,她没有搭理。随后,她发现司机不按导航走,两次更改路线。她越想越怕,最终选择了打开车门跳车。事后,她找网约车公司要说法,对方却让她去做精神检查。6月18日,浙江电视台教科影视频道《小强热线》栏目官方微博对此予以曝光。
  事情曝光之后,首汽约车方面很快给出了自己的说法。在6月19日晚发布的《关于杭州高女士跳车事件相关情况的说明》中,首汽约车在承认当事司机改动行车路线的同时明确表示,根据行程录音,行驶过程中并无司乘争吵或乘客有责令司机停车等明显声响,司乘双方全程语言交流很少,并未出现“司机搭讪”等内容;高女士跳车后,当事驾驶员第一时间停车报警,并前往当地派出所配合警方调查;在调查取证后,当地派出所初步认为,该事件的起因是由“司乘沟通不畅”导致的“乘客误解”。
  对此,当事人高女士并不认可。在她看来,首汽约车的上述说法只是在捏造“事实”。其实,涉事司机事前事后从未向她解释不按导航驾驶原因;报警人是几名热心路人,而不是涉事司机。当地派出所的“初步认为”也只是首汽网约方面的“自行杜撰”,当地派出所从未对事情定性——到受害人发布上述声明时为止,事件还在调查中,当地派出所并未正式发布任何意见。对同一件事情,当事双方的说法迥然不同。围观者也各有立场各持己见,吵得不可开交。
  好在,当地及时给出了权威的说法。6月21日,杭州市富阳区发布《关于首汽约车平台网约车事件的情况通报》,公布了当地联合调查处置组的调查结果。通报称,根据涉事车辆录音,涉事司机和乘客高女士之间就“车辆不按导航行驶”有过简短交流和分歧,但未有明显争执等异常情况。经调查,公安机关未发现涉事网约车司机涉嫌刑事犯罪或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该网约车驾驶员的行为违反《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根据网络平台规划线路或者乘客意愿选择合理路线,不得绕道行驶”,交通部门将依法依规对网约车司机和首汽约车平台进行处理。
  这一权威的调查结论,不仅对受害人高女士而言是一份及时的抚慰,对由高女士跳车受伤所引发的汹汹舆情而言,也是一种疗效显著的镇静剂。接下来,相关部门的当务之急有二:一是在查明真相的基础上,依法对涉事网约车司机及首汽约车平台严加查处。二是采取更有效的监管措施,规范各网约车平台及网约车司机的运营行为,最大程度地消解由“司乘沟通不畅”导致的“乘客误解”,最大程度地避免由“乘客误解”引发的跳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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