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人被判刑

利津法院对李永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宣判

齐鲁晚报     2021年08月04日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王超 通讯员 付凤   

  7月29日,利津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永成等3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保险诈骗罪等七项罪名判处李永成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八十五万元;对吕龙龙等二十九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至一年两个月不等的刑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左右,李永成组织人员开设赌场。2013年李永成将吕龙龙、马龙、宗传洋等人纠集在一起盗窃原油,为与其他盗油分子争夺“地盘”,同时为逞强争霸、树立恶名,李永成等人大肆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