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往症可保可赔潍坊推行“惠民保”

齐鲁晚报     2021年08月13日
  本报8月12日讯(记者 马媛媛)近日,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潍坊市普惠性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潍坊惠民保实施方案》,正式启动建立潍坊市普惠性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潍坊惠民保”工作。
  记者从潍坊市医保局了解到,“潍坊惠民保”作为与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互为补充的商业保险,旨在切实减轻人民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有效阻滞因病致贫返贫现象,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健康保障需求,切实增强获得感、安全感。主要保障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和门诊慢性病自付费用,医保政策范围外住院合理药品、耗材费用,以及特定高额药品、特殊疗效药品费用。参保人员在保障期内就医治疗所产生的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救助、特惠保险等报销后,进入“潍坊惠民保”待遇保障范围。
“潍坊惠民保”2021年度保费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149元。已参加潍坊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人员均可购买,不限年龄、性别、职业、既往病史等条件。有意参保人员可通过承保机构发布的网上缴费平台购买,也可到承保机构指定的线下服务网点购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还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购买。
  “潍坊惠民保”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益导向、保本微利原则,公开遴选确定10家服务能力强、经营信誉好的保险公司组成承保“共保体”,确定1家平台公司承建技术服务平台,共同承保运营。
  拟于8月底前举办启动仪式、向社会发布,启动仪式后正式开始参保缴费工作,10月31日为缴费截止日期。11月1日起正式运营,参保人员享受待遇。目前,承保保险公司正在按照《潍坊市普惠性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潍坊惠民保实施方案》要求及相关程序规定,研究制定具体保险产品内容及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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