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自查自纠

47家出现违规行为的企业被通报

齐鲁晚报     2022年01月18日
  本报烟台1月17日讯(记者 张菁 通讯员 张经双 孙莉 姜蓬健) 从烟台市住建局获悉,为期3年的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整治行动,现已完成第一阶段违法违规行为自查,市住建局对47家出现违规行为的相关企业进行通报。
  对存在无照经营“黑中介”、不按规定经营住房租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烟台淼鑫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等24家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企业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对存在水电费与物业服务费捆绑收取、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撤离等行为的烟台方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6家物业企业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后续整改不到位的,将采取进一步措施,列入“黑名单”,直至清出物业市场。
  对违规交付、预售资金未进入监管账户、虚假宣传、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等行为的长岛月牙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纳入重点监管,存在违法行为的,移交综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房地场市场是一个大环境,涉及到的业务形态更是广泛,建筑行业、金融行业以及服务领域等多方面。对于这种“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行业,要想维护其健康发展,是需要一定的机制支撑。
  对此,烟台制定了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考核办法。考核由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每年考核1次,采取区市自评和现场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11月底前);第二阶段:检查督导整改阶段(2021年12月-2024年12月);第三阶段:建章立制提升长效监管水平(贯穿全过程)。用3年时间,打造烟台更规范健康的房地产开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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