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反映强烈、关注度高这些行为将被重点整治

齐鲁晚报     2022年01月18日
  为期3年的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整治行动,重点对房地产开发、买卖、租赁、物业等四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
房地产开发方面
  未取得土地、规划、施工等相关手续,违法违规开工建设等行为。
  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和项目性质,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配建幼儿园、社区用房和养老服务等配套设施行为。
  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交付的房屋存在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且不及时整改、不履行质保责任等行为。
房屋买卖方面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发卡、理财、验资等方式向房屋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行为。
  未将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以及擅自使用、挪用预售资金等行为。
  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尚未处置的规划车位(库),建设单位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在未优先满足购房人(业主)购买需求的前提下,以车位、车库抵顶建设单位所欠债务,交由债权人经营牟利等行为。
住房租赁方面
  住房租赁企业(机构)未取得营业执照逃避监管;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从事住房租赁业务或转租住房10套(间)以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未标注“住房租赁经营”;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等行为。
  住房租赁企业(机构)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存在“高租低转”“长收短付”、建立“资金池”等高风险经营行为。
物业管理方面
  未落实物业服务“三公开”制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未按照政府指导价、后期物业管理服务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的行为。
  企业和相关个人擅自利用物业服务区域内业主(购房人)共用、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侵占、挪用业主共用、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等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备案,不参加信用信息管理,重复收取、刁难克扣企业和业主装修押金。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菁 通讯员 张经双 孙莉 姜蓬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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