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心!下水管道漏水淹了储藏室

到底是谁的责任,谁该赔偿?

齐鲁晚报     2022年06月15日
  记者 边浩玥 付玉成

  家住滨州市馨露鑫苑的王女士反映,自家储藏室内的公共下水管道漏水,导致物品被泡,受到一定程度损失。看着这间遭水淹的储藏室,王女士感觉很闹心。
  日前,记者来到馨露鑫苑小区,只见王女士家的储藏室大门敞开,东西全被搬了出来,门口还摆放着一些地板砖。储藏室有两根水管,地面上有不少水渍。
  王女士说,5月28日,自己去取东西时,发现储藏室里有积水,不少纸箱已经湿透。“刚进来时,储藏室里的味道很冲,地面都是湿的。”王女士说,储藏室里放着两箱酒、地毯、地板砖等物品。记者在王女士当天录制的视频中看到,酒的外包装已经浸湿,储藏室地面也是湿漉漉的。
  王女士告诉记者,两箱酒价值4000余元,酒的礼盒被泡坏了。储藏室里的地毯已经扔了,地板砖在外面晾晒,还有些东西已经搬到了别的地方。
  王女士说,事发当天她就跟物业说明了情况,但物业没回复,第二天上午,她打电话催,物业才来。让王女士无奈的是,物业回复称这不是他们的责任,造成的损失不会承担。“储藏室漏水,这难道是我的责任吗?”王女士说,储藏室门外还有一些污水,但具体看不出是哪里渗漏。
  随后,记者联系到馨露鑫苑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下水管道经过王女士家的储藏室,应该是下水道堵了,导致漏水。工作人员说,一楼有个单独的管道经过王女士的储藏室,二楼以上是个公共管道,目前物业已联系维修工过来,查看是哪个下水管渗漏。
  工作人员说,因为物业合同里没有这一项维修,修公共管道都是用户公摊的。等维修工查出是哪根管道漏水后,再找使用这根管道的业主协商,平摊维修费。
  物业工作人员说,因为下水管在王女士储藏室里,不在公共区域,物业也没办法时常检查。之前物业帮王女士将储藏室里的东西搬了出来,出这种事谁也不愿意,能帮忙的物业肯定帮忙。
  储藏室被泡,到底是谁的责任?山东开言(惠民)律师事务所律师胡俊朋告诉记者,《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根据民法典规定,下水道堵塞的承担主体,应当具体分析,正常情况下,公用管道属于公共设施,由物业公司维护保养。如果因个别业主违规使用下水道导致漏水,可免除物业公司的责任,由有过错的业主承担疏通维护责任。共有设施出现问题而无法查明具体责任人时,在无免责事由的情况下,共有设施各业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6月9日,王女士告诉记者,目前物业已修好自家储藏室里的下水管道,但未收到赔偿。关于此事,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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