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一起“女子在公共厕所被殴打”案引发网友关注。“他撕咬我的鼻子,见我呼救,又拔我的舌头。我咬了他一口,他就用砖头拼命地砸,把我牙齿砸掉好多,嘴巴里没有一块好肉,连话都说不出来。”据受害者自述,施暴恶行极其恐怖。20日,当地警方将犯罪嫌疑人俞某(男,19岁)抓获归案。经初步伤势鉴定,被害女子徐某所受伤为轻伤二级以上。
然而在网络的阴暗角落,“受害者有罪论”又在蠢蠢欲动。有人猜测二人存在情感纠葛,有人搬出“荡妇羞辱”论调,指责受害者衣着暴露。被网暴“二次伤害”,尚在病床上的受害女子,不得不发文澄清:不认识涉事男子,“出事当天穿的是高领毛线连衣裙,裙长至膝盖。”希望网友口下留情。
不去谴责施暴者的邪恶,反逼受害者“自证无辜”,用“衣着暴露说”为行凶者开脱,如此恶意满满的揣测与苛责,暴露的不仅是网暴者冷血,也是传播生态畸形。任由“受害者有罪”甚嚣尘上,为犯罪合理化找借口,将会不断拉低社会正义的底线,让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保护。 (李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