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铜陵市第三中学以家委会名义违规收费一事,被教育部列为教育乱收费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引发了舆论关注。班级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收取8万余元班费,家长质疑这么多班费用在了何处。
铜陵市有关方面回应称,此项费用由家委会征得全体家长同意,代收代支是为了方便家长,减少琐碎费用缴纳次数;班级代管经费主要用于班级教材缴费、学习及开支活动,现结余42011.56元。此项费用收支均不经过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通报》明确指出,涉事学校违反了“严禁以家委会名义,收取校服、讲义资料、试卷等费用”的规定。目前,铜陵市第三中学已清退违规收取的班费11.64万元,铜陵市教体局对该校进行通报批评,对2名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等处分。
事情固然暂时告一段落,但家委会涉嫌成为学校违规收费的“白手套”,却不能等闲视之。家委会不得以自愿为名收取学生或学生家长费用,学校和教师不得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组织收费、摊派或捐资,是最基本的常识和底线,何以屡屡被突破?这个问题值得探讨。 (北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