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片区开发项目东安置片区A地块(A1)回迁居民:
济南市天桥区北湖片区开发项目东安置片区A地块(A1)安置房已具备回迁条件,计划于近期为回迁居民办理回迁手续,现将回迁安置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一)时间安排: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8日。
(二)办理地点:天桥区北园大街七一路中段(和风雅苑4号楼一层底商)。
(三)所需材料:请回迁居民持《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份、被征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份(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已缴纳房屋差价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3份、银联卡(交纳房屋差价款、维修基金、物业费、水电开户手续等,仅限借记卡)。
被征收人无法亲自到场的,被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份、被征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份、《授权委托书》及上述其他材料办理回迁入住手续。
被征收人已故的,请相关权利人携带房产继承公证书及上述其他材料办理回迁入住手续。无房产继承公证书的,须于2023年2月20日提交《授权委托书》至北湖片区现场办公室,并提交《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复印件1份、继承关系证明或律师见证书等(体现配偶、子女、父母关系)、被委托人及所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于2023年2月28日下午办理回迁手续。
二、过渡费发放截止时间
东安置片区A地块(A1)回迁安置房过渡费发放截止日期2023年2月28日,逾期未办理回迁安置入住手续的居民不再计发过渡费。
三、注意事项
1.请回迁居民按规定的时间办理回迁入住手续,不可提前或延后。办理回迁手续同时一并结算安置房差价款。为保证现场秩序,非回迁居民禁止入内。
2.办理回迁安置手续时每户原则上限定1人进入回迁现场。
3.因各种原因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未办理回迁手续的居民,另行通知回迁手续办理时间。
办公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海尔云世界天玺7号楼底商1-101室
咨询电话:0531-58591326
济南市天桥区北湖片区开发工作现场指挥部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