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书功
在寿光市博物馆收藏的明清墓志中,有一块志文的作者是大名鼎鼎的纪晓岚,墓志的主人是寿光人李封。志文中有一句话“人以官富,公以官贫。贫则贫矣,而秋水无尘”。高度赞扬了李封为官清廉的品质,简短而富有诗意的语言也让这句话成为了经典名句,广为传颂。两人到底关系如何,纪晓岚何以给予李封如此高的评价?
同年之谊
纪昀(1724—1805),字晓岚,一字春帆,晚号石云,清代直隶献县(今河北沧州市)人。李封(1723—1796),字紫绶,号松崖,又号松园,清代寿光县西玉兔埠(今寿光市圣城街道西玉村)人。纪晓岚与李封都是出身官宦世家。
李封比纪晓岚大一岁,两人同为清乾隆十九年(1754)甲戌科进士,即同年(科举时代称同榜或同一年考中者为同年),同授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也就是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纪晓岚留任翰林,授编修,李封则被派往刑部,任主事,开始各自官宦生涯。李封于清乾隆三十八年(1773),离开京城,出任安徽庐州府知府,后历任江西盐驿道、浙江按察使、湖南布政使、福建汀漳龙道、江苏布政使、湖北巡抚、兼署湖广总督、刑部左侍郎等职,基本在外为官。纪晓岚除乾清隆二十七年(1762),离京赴福建任学政,三十年(1765)服丧里居,三十三年(1768)至三十六(1771)遣戍乌鲁木齐赎罪外,基本在京师为官。两人同在京师为官的时间是清乾隆十九年(1754年)至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清乾隆三十七年和清乾隆三十八年,近十年。
这十年里,他们交往密切,通过欢宴聚会、诗歌唱和等交游活动,建立了深厚的同年之谊。纪晓岚在《李封墓志铭》中回忆说,他与李封同是乾隆甲戌科(1754年)进士,这一科人才辈出。有学问渊博,以著述成家的;有高才博学,以词章出名的;有治理有方,以政事著称的;有品酒斗茶,流连唱和,以风流洒脱相标榜的。他们交往密切,来往不断,经常宴会游乐。纪晓岚当时正值青年,意气风发,也跟随着他们来来往往,洋洋自得。
纪晓岚还谈到当时他对李封的印象是淡泊寡言、清静自守,对待每位同年没有区别,也看不出亲疏,好像超然于仕宦之外。而纪晓岚的性格,据《国朝汉学师承记》记载,纪晓岚“胸怀坦率、性好滑稽……然骤闻其语,近乎诙谐,过而思之,乃名言也”。另如《续怀人诗十二首·纪尚书昀》里称赞纪晓岚是“子云笔札君卿舌,当代无人可共论”,说明纪晓岚性格诙谐机智。两人性格的不同,并没有影响他们的交往。纪晓岚在《李封墓志铭》中写下:他与李封是同年进士,到现在已经四十三年了。老朋友相继去世,在世者已经寥若晨星。如,赋闲在京的只有给事查篴槎、太仆戈仙舟,在朝为官的只有他一人,回归故里的只有侍郎王兰泉、光禄王西庄、詹事钱竹汀、运使沈既堂、伏羌殷会詹与李封,他们之间还时时通信问讯。可见,在李封退休回家后,两人还有书信往来,延续同年之谊。
同道之情
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李封由翰林改任刑部。有一妇人抓伤图谋不轨的公公后自缢,众人认为抓伤公公是不孝,不应表彰。李封认为,妇人当时唯恐不能幸免,于孝无所伤害,应该予以表彰。刑部侍郎钱维城接受了李封的建议,李封因此名声大噪,升刑部郎中(正五品)。
纪晓岚也把此事写进了墓志铭,“公由翰林改刑部时,有翁强污其妇。妇爪伤翁面,得免,畏其再逼,遂自经。众谓伤翁不孝,不宜旌。公谓妇此时惟恐不免耳,是无伤于孝,仍宜旌。钱文敏公从公言。公缘是知名”。但是在这里,纪晓岚并没有发表议论。到了清嘉庆八年(1803年),纪晓岚进呈《请敕下大学士九卿科道详议旌表例案折子》云:“妇女猝遭强暴,捆缚受污,不屈见戕者,例无旌表,臣谓捍刃捐生,其志与抗节被杀无异。如忠臣烈士誓不从贼,而絷缚把持,虽使跪拜,可谓之屈膝贼廷哉!请敕交大学士九卿科道公议,以与被污者略示区别,量予旌表。”纪晓岚认为,那些因为捍卫节操,最终失身被杀的妇女与坚守节操被杀者其心是相同的,就像忠臣烈士,被捆绑,强行使其跪拜,难道可以说他们屈膝投敌了吗?他建议朝廷对被奸污的妇女视情况予以旌表。可见,纪晓岚与李封的观点是相同的。
李封与纪晓岚志趣相投还体现在为官的实践中。李封为官清廉,他在由江西盐法道升任浙江按察使时,地方商人感激他革除陋规、疏理盐引,馈赠给他八千两银子,被坚决拒绝。他为官近四十年,位至封疆大吏,离任时却“宦橐萧然”,在家乡无田产高宅、私人花园。纪晓岚也是清廉为官,洁身自好。在纪晓岚八十寿辰时,门人汪德钺曾作《纪晓岚八十序》一文,称其“居台宪之首,据宗伯、司马之尊,登其堂萧然如寒素,察其舆马、衣服、饮食备数而已,其俭也若此。”朝鲜冬至使沈永兴也在其闻见录中记载:“尚书纪晓岚,文艺超伦,清白节俭……一敝裘七八年。”不仅如此,纪晓岚针对当时吏治腐败堕落的现状,还多次向乾隆皇帝进谏。由此看来,我们就不难理解,纪晓岚为何在墓志铭中着重写李封清廉的一面,并给予“人以官富,公以官贫,贫则贫矣,而秋水无尘”的高度评价,两人在为官上也可谓志同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