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2日讯(记者 李旭旭 通讯员 阚子琪)2000年11月出生的臧日龙家住诸城市密州街道新华社区,是诸城市人民法院朱解法庭驾驶员。他两次路遇火情,全力化解险情,用大爱之心和实际行动诠释了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2023年评为“潍坊好人”、133期“山东好人”。
2022年6月和2023年1月30日,臧日龙两次驾车行驶在执行公务的路上遇到火情,拿起灭火器勇敢冲到前方灭火,成功将火扑灭。“相信遇到这种事情,每个人都会伸出援助之手的。”
“世上没有从天而降的英雄,只有挺身而出的凡人。”臧日龙的迅速反应和妥善处理体现着驾驶员应对突发情况时的能力和素养,诠释了普通公民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