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制度本质上是一种权力,它直接针对的是个人权利。因此,对失信行为的认定必须严肃、规范,“中航信”系统随意粘贴“失信”标签,形同儿戏,其实也是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失信”。
懂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老赖”不是个好词,莫名其妙成了“老赖”更是糟心。
据上海媒体报道,前段时间陈女士开开心心地等着出国游,不料却被旅行平台告知,经“东方航空公司”反馈,她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还被限制高消费,所以机票无法出票。无端“被失信”,让陈女士的出行“泡汤”。
有类似遭遇的还有一位吴女士,她本来准备到韩国看演唱会,到了机场却被告知“失信人不能值机”。吴女士随后联系派出所并在网上查询,显示自己并非失信人。不过,机场工作人员还是表示“没办法,系统就是做死的”。
所谓“系统”就是“中航信”系统,据东航负责人透露,“中航信”全名为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公司”),是一家为国内大部分航空公司提供旅客个人征信信息系统的供应商。只要“中航信”系统给旅客贴上“失信人”标签,那么这个旅客就相当于戴上了一个“枷锁”。
现代社会,信用就是财富,失信者寸步难行。因此,对失信行为的认定应该非常严格。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可认定失信行为的依据包括:生效的司法裁判文书和仲裁文书、行政处罚和行政裁决等行政行为决定文书,以及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可作为失信行为认定依据的其他文书。当前认定和惩戒失信人的机构主要为司法机关、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机构。
中航信公司作为一家企业,没有给旅客贴“失信人”标签的权力。该公司在回答陈女士的质疑时也说,他们只是一家服务提供商,所谓失信名单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他们只是给民航局做了一个黑名单系统。
这样的解释,听上去合情合理。但是,让陈女士感到不解的是,在媒体关注此事后不久,她的失信人标识很快就在“中航信”系统里被悄悄拿掉了,没有任何部门出面解释,她是如何从“失信”变成“没有失信”的。中航信公司曾经把“皮球”踢给最高法,而陈女士没有看到任何传递过程,“皮球”又回到了中航信公司脚下。
信用评价事关公民的合法权益,必须慎之又慎。当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个人信用和企业信用时,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业还存在着滥用信用,以及对失信行为的认定泛化、扩大化等问题。在一些地方,跳槽、闯红灯、欠水电费等一些小事,都可能构成“失信”,所以很多人“被失信”之后也是一头雾水。
征信制度本质上是一种权力,它直接针对的是个人权利。因此,对失信行为的认定必须严肃、规范,“中航信”系统随意粘贴“失信”标签,形同儿戏,其实也是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失信”。
在法治社会,真正让人感到可怕的还不是一次“失信”,而是忽然“被失信”,忽然又修复了,没有任何解释,自始至终都是权力的任性。中航信公司切不可把自己翻来覆去的操作当作“知错就改”,必须真正给旅客一个交代,让旅客知道问题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