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孔雨童 绘画 徐进
家长无偿献血100毫升加2分;参加造血干细胞采集加10分;向慈善机构捐款1000元加2分,最高限20分……日前,有网友称浙江金华武义县对新市民孩子采取积分入学政策,家长通过捐款、无偿献血等可以增加积分,各公办小学根据积分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
该政策曝光后迅速引发网友热议。“教育和医疗有什么关系?”“每个孩子都有平等受教育的机会”“不能以公义的名义乱作为”……相关质疑之声不断。
武义县所列的加分条款,虽然一定程度上可以引导大众对公益的参与,但捐款对一些贫困家庭或许本身就力所不及,献血也存在生理门槛,将家长条件、能力与孩子教育资源绑定,确实有欠缺公平之嫌。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就有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哪怕就公益行为而言,自愿也是首要且最重要的原则,这种“绑架式”公益,不免让其变了味。
2013年,东莞市教育局发布的积分入学政策,也曾因其将三成半公办学位供给优惠政策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引发争议,网友们讨论的核心同样是“该不该用教育这种公共资源,去办为企业留住人才这种教育之外的事”。
在社会伦理层面,“好人有好报”“多做贡献多受益”的确是一种“理应”,但当公益由“结果”“奖励”变成一种“目的”,且引发大众从不同起跑线挤兑教育资源,“多做公益好上学”的手段就值得商榷了。教育公平是关系民生的大事,相关部门的决策应当更加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