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甸柳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回迁居民:
省粮食局甸柳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安置房3、4、5号楼已具备回迁条件,计划为选择上述安置房的被征收居民办理回迁手续,现将回迁安置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一)时间安排:2024年9月19日至20日
(二)办理地点:甸新东路18号翰林府小区1号楼1楼(翰林府小区西门进)
(三)所需材料:1.《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份;2.被征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7份(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3.银行储蓄卡(交纳房屋差价款、物业费、电费等,仅限借记卡);4.工商银行储蓄卡(交纳房屋维修资金,仅限借记卡,可提前下载工商银行APP)。
被征收人无法亲自到场的(含产权共有权人),被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7份、被征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7份、《授权委托书》及上述其他材料办理回迁入住手续。
二、过渡费发放截止时间
省粮食局甸柳片区旧城改造项目上述回迁安置房过渡费发放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逾期未办理回迁安置入住手续的居民不再计发过渡费。
三、注意事项
1.请回迁居民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办理回迁入住手续。办理回迁手续同时一并结算安置房差价款。为保证现场秩序,非回迁居民禁止入内。2.为保障现场有序进行,每户原则上限定2人进入回迁现场。3.因特殊原因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未办理回迁手续的居民,另行通知回迁手续办理时间。
咨询电话:15508688918
济南市历下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6日
时间 交付范围(征收补偿协议楼号)
9月19日8:30-11:30 省粮食局甸柳片区安置房3号楼1单元,5号楼2单元01室、04室
9月19日13:30-17:00 省粮食局甸柳片区安置房3号楼2单元,5号楼2单元02室、03室
9月20日8:30-11:30 省粮食局甸柳片区安置房4号楼1单元,5号楼1单元01室、04室
9月20日13:30-17:00 省粮食局甸柳片区安置房4号楼2单元,5号楼1单元02室、03室